关于2022年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总结

索引号
K26058003/2023-30909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日期
2023年04月24日 10:54:35
发布机构
湖北省乡村振兴局
文号

2022年,全省乡村振兴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始终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以强县工程为抓手,将共同缔造理念贯穿全过程,着力推动“三个转向”,实现巩固脱贫成果上台阶、乡村振兴见实效。2022年,全省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达到14705元,较上年增长14%;28个国定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188元,同比增长9.2,增速居全国第1。国务院办公厅《昨日要情》刊登我省多措并举筑牢防返贫“防火墙”经验做法,全国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培训班、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示范培训班在湖北举办,我省在全国乡村建设工作会议、全国驻村工作现场会等会议作交流发言。国家乡村振兴局刘焕鑫局长在湖北调研时指出,我省防返贫监测帮扶、寄递物流进村工程、农村改厕app、农村危房改造等做法为全国作出了示范。

一、强化政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

(一)坚决落实主体责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擘画了以强县工程为抓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美好蓝图。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部署落实举措。省委书记王蒙徽到任后,调研第一站就赴脱贫县红安县,要求以更加扎实的工作、更加积极的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并多次专题研究有效衔接工作。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忠林亲自研究2021年国考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并多次赴脱贫地区调研,解决突出困难,推动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落实落地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有效衔接有关具体工作,协调解决矛盾和困难。40位省级领导联系37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深入一线解难题、抓督办、促落实。

二)坚决落实牵头责任。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构建起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责任体系。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有效衔接工作,先后出台《湖北省乡村建设行动推进方案》《湖北省驻村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加快健全有效衔接政策体系。对17个市州、92个县较真碰硬组织开展省级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压紧压实市县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

(三)坚决落实工作责任。省直相关行业部门履职尽责,将年度目标任务、重点工作逐项分解,定时、定岗、定责推进,积极督导本行业本系统认真做好有效衔接各项工作。着力提升乡村振兴领域干部履职能力,采取省级示范培训、市级重点培训、县级全员培训等方式,对市县党委政府分管负责人、市县乡村振兴局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全覆盖培训,实施村党组织书记“头雁”培训行动,全省举办各类培训班6798期次,培训58.3万人次。

(四)坚决落实帮扶责任。坚持选优派强,全省选派驻村第一书记1.77万人、驻村工作队1.2万支、驻村干部4.26万人,接续奋斗在基层一线,选派总数全国第二。坚持严格管理,完善落实工作报告、纪律约束、召回等制度,督促派出单位、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扎实履职,提升驻村帮扶工作质效。规范省派驻村工作队待遇保障和经费使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二、强化支撑保障,狠抓政策落实

(一)加大对重点县帮扶力度。落实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帮扶机制,组织省内经济强市县、省直单位定点帮扶37个脱贫县,聚力推动脱贫县加快发展。43个经济强市县落实财政援助资金4.69亿元;350家省直单位落实帮扶资金8.71亿元。积极争取中央定点单位支持,17家中央单位累计投入帮扶资金12.83亿元。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5721家民营企业结对帮扶4451个行政村,投资项目3669个、资金522.71亿元。

(二)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完善控辍保学机制,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适龄学生失学辍学实现动态清零,全年发放中央和省级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4.5亿元,资助学生58万人。加强基本医保参保动员,落实参保资助渐退政策,完善高额医疗费用患者监测预警,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功能。全省农村低收入人口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90.17%。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等“6类重点对象”住房日常巡查,对动态新增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的应改尽改、应补尽补,改造农村危房8612。持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提标升级工程,投入49亿元实施79个农村饮水提标升级项目,611万人供水条件得到改善。

(三)抓好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创新编制衔接资金项目管理“一本通”,规范管理流程,提高使用效益。持续加强衔接资金投入,2022年全省累计投入财政衔接资金239.82亿元,其中省级48.97亿元。继续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28个国定脱贫县整合资金129.85亿元。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全年计划实施财政衔接资金项目2.1万个,已全部开工建设。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认真落实《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持续发挥扶贫项目资产效益,5646座光伏扶贫电站累计结算发电收入54.01亿元,惠及93个县、3700个脱贫村、26.75万脱贫户。

(四)强化产业帮扶。坚持因地制宜,大力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绿色食品企业和有机农产品企业分别达到406家、66家,地理标志企业达到91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帮扶联农带农机制建设的通知》,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户深度融入产业链价值链,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37个脱贫县共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622家、农民合作社15799家、家庭农场5805家,带动脱贫人口225.94万人。选取11个县开展庭院经济发展试点,着力打造180个庭院经济示范村、5000户庭院经济示范户,拓宽农户家庭经营性收入增收途径。大力推进消费帮扶,28个国定脱贫县在“832”平台销售帮扶产品25.25亿元,居全国首位

(五)深化就业帮扶。强化省际省内劳务协作,落实一次性交通补贴等政策,推动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大力发展就业帮扶车间,开发乡村公益岗位,优先吸纳脱贫人口参与以工代赈项目,加强技能培训,优化就业服务,推动脱贫人口就近就地就业。开展“雨露计划+”促就业行动,畅通雨露计划毕业生从“校门”到“厂门”的绿色通道,提升就业率。全省外出务工脱贫人口216.1万人,达到年度目标的103.7%;公益岗位安置21.4万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帮扶车间达到1280家,实现“两个稳中有增”。

(六)努力克服疫情灾情影响。省市县成立工作专班,建立疫情影响调度、通报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分析研判疫情对巩固脱贫成果造成的影响,出台26条举措,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全省共安置9750人因疫返乡脱贫人口就近就业。积极应对灾情影响,省级紧急拨付资金14.8亿元,保障旱区抗旱救灾、秋粮防灾稳产、人畜饮水安全。全省因灾纳入监测对象577户1695人,均落实精准帮扶措施,疫情灾情影响得到有效控制。

三、强化有效衔接,狠抓工作落实

(一)全力抓好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健全落实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选取10个县开展试点,规范监测程序,优化监测方式,推广监测户零资料申报等创新做法,完善数据信息共享比对平台,识别认定时间缩短至15天。科学调整监测标准,扎实组织2轮集中排查整改,做到应纳尽纳、精准帮扶,及时消除隐患。

二)全力抓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建立全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将182.7万农村低收入人口纳入数据库,实现动态管理。扎实开展社会救助对象与防返贫监测对象信息比对,将2146名符合条件的防返贫监测对象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稳步提高兜底保障水平,2022年全省农村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年人均标准分别达到6266元、12072元,比上年提高9.1%、11.7%,全省共有104.6万脱贫人口纳入低保、特困供养兜底保障范围。

三)全力抓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出台《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若干措施》,投入资金6.06亿元,累计投放贷款144.68亿元,持续支持安置区发展基本产业、解决基本就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推动搬迁群众可持续发展安置区累计建成配套工业园区133个、农牧业产业基地2436个、商贸物流园区和冷链仓储基地208个。800人以上安置区均建立就业服务站,32万搬迁群众实现稳定就业。加强安置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建立党群服务中心4964个、自治性组织5350个、党组织3350个,成立物业管理服务中心772个,有效提升安置区治理水平。

(四)全力抓好乡村建设。省委、省政府研究出台《湖北省乡村建设行动推进方案》,明确乡村建设的时间表、路线图。扎实推进共同缔造活动试点,为全省469个共同缔造试点村安排衔接资金“以奖代补”项目742个,预算总投资6.03亿元,其中衔接资金4.24亿元。坚持规划引领,6453个行政村已形成村庄规划编制成果。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新建美丽乡村569个,总数达3000个。建立乡村建设评价体系,以县域为单元开展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和美丽庭院示范户评价,带动全省乡村建设有序推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创建农村改厕微信平台APP信息系统,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9.51%,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常态化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累计完成10396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建成乡镇垃圾中转站1160座。选取12个县开展农村寄递物流试点,示范带动打通农产品进城“最初一公里”和消费品下乡“最后一公里”。截至12月底,全省已通快递服务的建制村比例达到96.1%。

(五)全力抓好乡村治理。扎实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发动群众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推动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体系。强化基层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确定13个县开展试点。选优配强镇村两级班子队伍,在市(州)范围内统筹选配乡村振兴任务重的乡镇党政正职,选派省市县机关年轻干部到乡镇任(挂)职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载体平台,建成乡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1299个、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26637个,常态化开展文化惠民活动,更好满足农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大力推行积分制和清单制管理,乡村治理专业化水平明显提升;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完善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为核心的“一站一会一榜一中心”道德实践体系,深化农村扫黑除恶斗争,农村社会更加安全稳定。

(六)全力抓好各类问题整改。针对2021年度国家考核评估反馈问题,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加强日常调度和督办督促,扎实推动整改落地。一体推进省对市县后评估等发现的各类问题整改,补齐制度短板,堵塞工作漏洞,提升巩固成效。坚持高站位推进通城县挂牌督办问题整改,省委书记王蒙徽对挂牌督办作出指示,提出明确要求。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忠林亲自审定挂牌督办问题整改方案,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开展实地督导,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多次进行现场指导,省直有关部门和咸宁市、通城县出台支持政策、加大投入力度,推动整改举措有效落实。通过整改,通城县产业帮扶力度得到加强、联农带农机制得到完善,完成验收摘牌。